有熱心民眾反映該路段無限速牌面,無法知悉此路段限速,且此路段限速與前路段有落差,易造成民眾無意間超速而遭科技執法裁罰。
經過我們團隊現場會勘後決議:
此處速限原設計為最外側時速40公里,內側時速50公里,經本服務處會勘後決議取消外側車道40公里之限制,改為全路段50公里。
請交通局協助增設速限牌面以及補上相關標線,以利駕駛清楚知悉此處速限限制。
此路段科技執法皆以速限50公里為基準進行超速取締。